我公司委托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安徽鹏盛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万吨DMF废液及*万吨DMAC废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号)。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改扩建项目概况
安徽鹏盛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万吨DMF废液及*万吨DMAC废液项目位于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蓼城路***号,占地约为*****m*(**.***亩)。
鹏盛高公司东区现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t聚氨酯、DMF回收系统、污水处理站等建设内容。现根据现有DMF回收系统运行现状、行业发展需要,拟将现有DMF回收系统改为DMAC废液回收系统,年处理能力*万吨;同时新建一套**t/h的DMF回收装置。项目建成后,东区生产规模为年产*****t聚氨酯、年处理**万吨DMF废液及*万吨DMAC废液。
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占工程投资的**.**%。
*.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规模
现有项目包含三个部分:年产*万吨聚氨酯、****万米合成革项目(仅含年产*万吨聚氨酯)及收购的联舰PU合成革生产线项目、徽安合成革生产线项目。分为两个厂区:东厂区(*万吨聚氨酯项目)、西厂区(徽安合成革生产线项目、联舰PU合成革生产线项目)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安徽柏宏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蓼城路以南、淠伍之渠以西。****年**月**日,原六安市环保局以《关于年产*万t/a聚氨酯、****万米合成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六环评〔****〕***号),同意项目建设。****年*月,鹏盛公司*万吨聚氨酯生产线、DMF精馏回收系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安徽徽安合成革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开发区北片区纵四路与霍邱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约**亩。****年*月**日,原六安市环保局以《关于安徽徽安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六环评〔****〕**号),同意项目建设。****年*月,鹏盛公司对徽安合成革项目已建成的*条干法生产线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安徽联舰合成革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开发区北片区纵四路以东、横一路以北,占地面积约**亩。****年**月**日,原六安市环保局以《关于安徽联舰PU合成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六环评〔****〕***号),同意项目建设。****年*月,鹏盛公司对联舰PU合成革项目已建成的*条干法生产线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年产*万吨聚氨酯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①废气:聚氨酯生产中不凝尾气接入到PU包装工位集气罩内,包装工位均设置集气罩,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楼顶设置的废气吸收装置(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DMF回收系统塔顶尾气经“预处理(两级喷淋洗涤塔+冷凝器+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沸石浓缩转轮+RTO工艺”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天燃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烧尾气经**m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座日处理能力为***m*/d的污水站,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④固废:合理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年产*万吨聚氨酯项目)达标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完成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等内容,无违法行为。根据自行监测数据:
①废气:聚氨酯生产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DMF、甲苯,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无组织执行表*“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供热系统为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开发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要求,特征污染物DMF和甲苯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④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鹏盛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蓼城路***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E-mail:*********@qq.com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开区九龙路东湖高新产业园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
E-mail:******@***.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附件一: 文本
附件二: 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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