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检察文化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TY-C****-****
*、项目名称:沛县检察文化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以上);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后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此时段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意源CA办理相关资料》-“附件*.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doc”,填写好申请表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F**窗口(原国信CA需一并带上),办理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前。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徐玉玉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孟桥社区三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沛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沛县新城区沛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孟桥社区三楼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