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西侧、建业街南侧新华书城综合楼宾馆(二次挂牌)

其它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阿勒泰市国有产权
发布时间:2023-11-14
项目编号:N0125FCZZ230139-2
项目名称:阿勒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西侧、建业街南侧新华书城综合楼宾馆(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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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N****FCZZ******-*
项目名称 阿勒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阿勒泰市南区迎宾路西侧、建业街南侧新华书城综合楼宾馆(二次挂牌)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阿勒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租赁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已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二、评估出租面积中**平方米改为书城卖场用,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出租面积为****.**平方米,租金不变。 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资产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里进行约定。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本次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格须出租方预审确认,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出租方及意向承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六、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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