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转让标的中小仓库、小冷库、仓库、门卫室、配电房,总建筑面积为*,***.**㎡,无产权证。
(*)转让标的中有产证的办公用房、*号及*号厂房(仓储)、综合楼(仓储)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无产证的小仓库、小冷库、仓库、门卫室、配电房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构筑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附属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办公楼***㎡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年**月**日。
(*)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与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年*月*日签署的《光伏电站项目合同》对应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与本标的一并转让,合同有效期**年,受让方成功竞得标的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光伏电站项目合同》,变更采购方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
(*)转让标的已抵押,抵押权人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本次转让已通知抵押权人,并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成功竞得转让标的后,转让方负责还清转让标的对应的抵押贷款并解除抵押,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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