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等要求,我单位(铜陵元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公开再生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改扩建项目阶段性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铜陵元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