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部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7-09-19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94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7-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8
开标时间:2017-10-09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3619***
联系人:马**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相应规定(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马立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 刘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公告 .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货物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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