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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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 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主要功能或目标: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需满足的要求: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