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公资证(A****)******号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 ||||
项目名称 |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安新区新型城镇化智慧交通体系发展项目(公交枢纽站一期)碧桂园/金马大道公交枢纽站、云漫湖公交枢纽站、富康北路/泫水路公交枢纽站采购充电桩 |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项目编号 | E**************BV***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贵州黔冠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 | ||||
公示时间 | ****-**-** | ||||
成交结果 | ********.**元 |
发证单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