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源联合港****公司所有起重机设备(含大车轨道及供电设备)。二、新源联合港****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照明及办公生活设施(含车体照明、码头沿江照明、高杆灯、箱变低压配电室、各种吊具、安全护栏、供水设施、及办公室供电供水设施等)(不含索具及施工用车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