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城市投资大厦综合业务用房楼宇智能化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玖拾元伍角贰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交付所有软件系统、设备及辅材并安装调试合格,调试合格后进入运营服务期(*年),另外出具质保函(不少于*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网上获取。
*.售价:*** 元/套,售后不退。由潜在投标人在截标前到达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的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供应商投标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及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广 西 贺 州) (**********************************************************)。
*.采购人信息
广西知优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广西众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碧朱
*.监督单位
广西知优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众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贺州市城市投资大厦综合业务用房楼宇智能化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