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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磋商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开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LHHW****-***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单人床带床垫、浴室衣柜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共约**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三年
*.*标段划分及内容:一个标段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号)
*.结果信息:
因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号银丰商务**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标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无
传真:无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号
本次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标采购监督办公室。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号
联系人:陈丛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