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魏村街道济农村委张家塘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苏之源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道骞存在在南闸街道杨吴村排涝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且截至魏村街道济农村委张家塘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开标时(****年**月**日)南闸街道杨吴村排涝站工程并未竣工。经核实,以上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消江苏苏之源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魏村街道济农村委张家塘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择期重新招标。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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