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nnzc2024-c3-030200-gxdh(重)]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的验收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发布时间:01月24日
项目编号:NNZC2024-C3-030200-GXDH(重)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
联系方式
077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

一、合同编号:**N****************

二、合同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

三、项目编号:NNZC****-C*-******-GXDH(重)

四、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址:青秀区怡宾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西南宁昇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址:***********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凤起路*号***室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约定内容: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辆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合同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要求: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勤务用车为*座纯电动SUV车型,共**辆;其中**辆改装为警车,*辆便车(如后续采购人有需求可改装为警车)。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合同(交货/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 

合同(交货/服务)地点:青秀区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廖华、杨枫、钟华兴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南宁市最新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3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标公告
招采单位:隆安县第一小学
发布时间:1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