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单位选定招标公告(2025-vgbnbf-f1003)

招标公告 山东省 | 烟台市
发布时间:13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5-VGBNBF-F1003
预算金额:8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17
开标时间:2025-03-17
项目名称: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单位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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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单位选定
二、项目编号:****-VGBNBF-F****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年度预算金额**万元(据实结算)

(三)最高限价:报价折扣不得低于九五折(即供应商应报比九五折更优惠的折扣,例如九折、八八折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暂定年,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年服务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或重新组织采购。因军队政策规定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或者因中标供应商履约达不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行终止,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双方各自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对本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须响应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年内,若采购机构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可依照军队采购规定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年的不再追溯。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山东省 烟台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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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单位选定
二、项目编号:****-VGBNBF-F****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年度预算金额**万元(据实结算)

(三)最高限价:报价折扣不得低于九五折(即供应商应报比九五折更优惠的折扣,例如九折、八八折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烟台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暂定年,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年服务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或重新组织采购。因军队政策规定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产生,或者因中标供应商履约达不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行终止,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双方各自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对本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须响应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年内,若采购机构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可依照军队采购规定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年的不再追溯。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山东省烟台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山东省 烟台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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