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公告(三)》,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天。
*、公示受理: 学校人力资源处 ****-********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号敬业楼***办公室
附件:****年招聘公告(三)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处
****年*月**日
附件
****年招聘公告(三)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录用岗位 |
备注 |
* |
陈*情 |
女 |
****.** |
护理专业专任教师 |
递补人员 |
* |
沈*洁 |
女 |
****.** |
辅导员*(女) |
递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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