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青县民政局现对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内容:完成编制《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内容主要包含:规划总则、供求分析及规划目标、分级分类体系、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近期建设计划等。
*.规划完成周期:计划*-*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预算金额:******.**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下午**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om)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四、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地点: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号双创园*楼***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书、报价单、人员、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高青县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