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沙开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项目
*、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本次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亿元(发行总规模以最终实际发行金额为准),债券期限不超过*年(发行期限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销商,年承销费率不超过*.*‰,承销费用上限值为***万元(承销费=发行额度*年限*年承销费率)。由中标承销商提供发行服务工作。
*、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最终以协会批复为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中标人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承销团并牵头制定承销团的各项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债券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对采购人债券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
*、将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对采购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
*、签订承销协议后三个月内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不超过*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余额包销,并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如承销商最终没有余额包销,由发行人自身寻找投资机构认购的额度,则在总承销费中按其认购额度扣除相应比例的承销费。
*、投标人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预期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批文的时间不得超过*个月。
*、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与采购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承销商需承诺事项: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
*、请各承销商慎重承诺,最后入选单位如后续不能履行承诺,将进入我公司债券合作黑名单。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其他要求
*、中标后,中标人须根据债券发行要求,从资产重组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结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发行方案。
*、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项目团队固定人员的配置应不少于*人,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如有调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后进行。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债劵发行及销售经验的专业人员。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两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供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按年承销费率包干,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咨询服务费(含履约过程中必需的所有费用)、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项,招标人有权根据债券发行情况作出相关规定。
其他说明
*、付款人::长沙开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单位自筹)。
*、付款方式:按实际承销金额计算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年限*年承销费率),承销费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一次性收取。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