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 号)文件要求,现将拟享受慈溪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认为有公示对象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
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号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拟享受****年慈溪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明细(第一批).xlsx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