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顶湖路、太湖路、平湖路等十一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07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5
项目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顶湖路、太湖路、平湖路等十一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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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顶湖路、太湖路、平湖路等十一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申请政府专项债:****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同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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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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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顶湖路、太湖路、平湖路等十一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顶湖路、西支路五、西支路七、太湖路、平湖路、巢湖路、东沙道、洪湖路、昆明湖路、西支路、西支路六、总长度:****米,总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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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团泊新城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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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顶湖路、太湖路、平湖路等十一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范围:总规模:总长度:****米;总面积:******平方米,包括:顶湖路、西支路五、西支路七、太湖路、平湖路、巢湖路、东沙道、洪湖路、昆明湖、西支路九、西支路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维修道路,路面局部铣刨、挖补,整体铺设沥青混凝土,侧石整修(破损更换),新建道路标志、标线,人行道铺装新建、更换,疏通路口收水井,新建雨污水管道,新建雨水井、检查井,疏通雨水管道,新建涵洞等,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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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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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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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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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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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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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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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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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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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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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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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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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同时将投标确认单、企业信息报告、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送至天津同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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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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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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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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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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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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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程树锁(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健康产业园健康大道*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同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秀梅(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东兴道与北华路交口南***米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李秀梅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董工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健康产业园健康大道*号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