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振兴大道锦绣花园5幢2单元3层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宜宾市
发布时间: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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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川****执****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振兴大道锦绣花园*幢*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结构:钢混结构。

网络询价:******元      起拍价:******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特别说明: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

瑕疵说明:

(一)租赁情况:无。

(二)房屋状况:被执行人未搬离房屋内家具家电,且该房屋内的非附着物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仅拍卖房屋本身,该房屋现处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被执行人配合看样,成交后依法交付。

(三)行政限制:该住房是否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改建情况:无

(五)特别提示:多人合资竞拍的,需在开拍之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资竞买申请书,授权参拍委托书,如未向本院提前提交上述材料,竞买成功后造成过户分配产权问题自行负责。

(六)网络询价情况:网络询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七)家具家电等情况:本次拍卖不包括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仅拍卖标的物本身。

(八)其他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水电气欠费情况不详,请意向竞买人于竞拍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该房屋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有物业及水电气欠费等情况由竞买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房产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振兴大道锦绣花园*幢*单元*层*号房屋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不动产权证号:宜宾市翠屏区字第********号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证号:宜市北国用(****)第*****号

土地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标的所有人

及案号

被执行人所有

案号:(****)川****执****号

法院查封情况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已查封

抵押登记情况

无抵押

标的物所在地

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振兴大道锦绣花园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是否有电梯:(无)

土地使用期限:****-****    

装修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精装

房屋户型:*  *  *  *  

所在楼层:*   

全部楼层:*  层

房屋朝向:西南

配备情况:周围配套完善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

被执行人暂住,无租赁。

标的物估值

网络询价总价

******元

买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卖家税费预估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备注

*.基本情况摘自不动产产权情况查询情况表

*.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以前向我院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我院审查通过后输入京东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负责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解释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看样可通过GLNotary微信公众号预约看样专栏进行预约,也可以直接发送短信至手机号码为***********工作手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短信预约格式:李某某,***********,预约看样****小区房屋,身份号码:******************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统一安排。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贷款、代办过户等咨询服务请咨询电话***********(微信号:Vivhrpass)、****-*******(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咨询时间:工作日*:**-**:**,**:**-**:**。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此次拍卖的标的物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若有二人以上(含本数)竞买人竞买则出价高者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拍卖成交之后应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助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翠微路***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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