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电动机检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维修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机检修服务,包括故障缺陷维修处理工作及事故抢修工作等,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乌东煤矿、屯宝煤矿(昌吉硫磺沟)、宽沟煤矿(呼图壁)、准东煤矿(吉木萨尔)、红沙泉煤矿(奇台)、红沙泉二矿(奇台)、黑山煤矿(托克逊)、生产准备中心、活性炭分公司、洗选中心、后勤服务公司等单位,在用高压电动机共***台,低压电动机共****台的故障缺陷维修处理工作及紧急抢修工作,电动机主要生产制造厂家为抚顺、南阳防爆、佳木斯、西北骏马等。
*.* 其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防爆电动机(至少含高压电动机电压等级需**kV及以上、功率≧***kW)维修合同业绩*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备要求: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