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铁山、郭家、南山等*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铁山、郭家、南山等*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铁山、郭家、南山等*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 | 建设地点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李晓光 | 高级工程师 | ******** | ******.******元 | **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光 | 尹慧楠 | 张良 | ||||||||
注册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