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步仁义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属新建项目(项目代码:****-******-**-**-******),总占地面积*.**hm*。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仁义风电场升压站,终至广投贺州电厂***kV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度约**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km,埋地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km;*.在广投贺州电厂***kV升压站内扩建*个***kV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比*.**%。
二、环境保护目标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
(一)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处生态保护红线,为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区,线路采取一塔跨越方式,塔基不在红线范围内。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村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单独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土石方、运输和堆存物料做好封闭覆盖,对施工场地及时清扫、洒水;施工结束后立即对场地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声环境环保措施,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垫,不集中施工;运营期使用导线要避免缺陷,减少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料分类集中堆放并尽可能回用,及时清除施工结束后的混凝土余料和残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产生的零星检修废物由检修人员直接带走,不向环境丢弃。
(五)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做好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管理。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生态的影响。
(七)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请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八、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报告表》送达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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