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市公安局****年警务辅助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JSZC-******-WYKJ-T****-****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WYKJ-T****-****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年警务辅助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保费:***元/人/年。实际结算金额以购买保险实有人数为准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年警务辅助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采购,徐州市公安辅警:参保人数在 **** 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无年龄限制。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九章 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格式自拟)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和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②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第四章 谈判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吕碧,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号楼*层。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格式自拟)。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采用“苏采云”系统获取谈判文件,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开标。
(九)采购意向链接:**********************************************************************************************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