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新自然告字〔****〕*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年*月**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 号地块等三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表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 年限(年) |
建设期限(年)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年经**号(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 ****-* 号地块) |
七星街道磕下村 |
***** |
商业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年经*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村****-*号地块地上空间) |
南明街道新民村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年经*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村****-*号地块地上空间) |
南明街道新民村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
**年 |
* |
≥**% |
**** |
**** |
**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竞买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二)竞买保证金
地块的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缴),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年经**号地块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七星街道办事处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年经*号、****年经*号地块的中拍方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新昌县东门如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开发建设和运营协议。
(五)****年经**号竞得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