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玉丰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府谷县玉丰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开展了****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现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府谷县玉丰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监测机构:陕西海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打井塔村
府谷县玉丰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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