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CS**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标段、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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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 |
河南立朝实业有限公司 |
滑县半坡店乡政府北侧路西 |
****** |
元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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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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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太平镇****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
**日历天 |
郭立朝 |
豫************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邢宝亮(技术类-市政工程)、周向东(经济类)、李小磊(采购人代表)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原阳县太平镇
联系人:李新峰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李烨科技楼****室
联系人:张喜俊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喜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