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的补遗部分发布如下:
*、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修改为: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顿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