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XG-ZX*** 项目名称:校外艺术机构驻校培训服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人/课)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校外艺术机构驻校培训服务(国内服务)*家**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二校外艺术机构驻校培训服务(国内服务)*家**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对象为兴国三中****级高中艺术专业学生和****级高中艺术专业学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高考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公办院校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为民办培训机构的须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培训机构注册地的已经取消办理以上相关证件的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