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沈阳市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谈/磋商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浑南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08日
项目编号:JH24-210000-40596
预算金额:118.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9
开标时间:2024-08-19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2025年度沈阳市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李**
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沈阳市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沈阳市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度沈阳市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运维服务范围包括陵东街大气综合监测站所有监测仪器,包括硫化氢分析仪、氨气分析仪、气态VOCs高沸点分析仪、气态VOCs低沸点分析仪、有机硫化物分析仪、激光雷达、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黑碳仪、在线单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以及站点的电费、网络通讯费等,但是不包含站点附属设备(包括空调、稳压电源、UPS及配套电池组等)由于超期使用所需更新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以实际入场服务时间计算起始时间);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如出现项目预算有变化、站点上收、服务内容变更幅度较大等情况,将不再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依据辽财采函〔****〕***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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