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四洗”专项治理(二期)项目施工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四洗”专项治理(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中企业获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接过的市政类工程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
①国家级的,每项得*分;
②省级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③市级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接过的市政类工程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市政类奖项:
①国家级的,每项得*分;
②省级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③市级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得分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单价采用财政预算审核单价,以实际完成可计量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预算标底,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格,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下浮率为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降点。
*.结算价
若结算价超过合同价,则按合同价结算;若结算价未超过合同价,则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
更正为“*.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结算价
单价采用财政预算审核单价,以实际完成可计量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预算标底,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格,最终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下浮率为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降点。”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单价采用财政预算审核单价,以实际完成可计量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预算标底,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格,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下浮率为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降点。
结算价:若结算价超过合同价,则按合同价结算;若结算价未超过合同价,则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
更正为“**.*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结算价:单价采用财政预算审核单价,以实际完成可计量工程量按实结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预算标底,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格,最终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下浮率为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降点。”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做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志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