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高新区冬季维护、养护工程(绿化维护、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预算金额:***万元
竞争性磋商范围:****年高新区冬季绿化维护、养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