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室外罐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次澄清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次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其他”栏目“*、投标人必须承诺:②若中标,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天,且施工过程中只负责本项目相关岗位工作,并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否则自愿承担所有损失。”现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承诺:②若中标,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天,且施工过程中只负责本项目相关岗位工作,并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否则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四、因本次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