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广德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DS-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体系认证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每有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每有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广德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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