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合肥大通路**号力天大厦****、****、****、****室
参考价:人民币***.**万元;
起拍价: 人民币***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 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各有意向竞买人自行看样。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变卖方式:
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参与变卖资格。竞价余款需在**小时内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询价及评估报告中对户型、装修现状的设定,仅供竞买人参考),若在办理过户手续或违建整改、消防安全检查等涉整改拆除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费用。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产拍卖成交后应按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宽限期。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竞买人最终竞买成功,依照法律规定,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没收竞买保证金;明知不具备购房资格参加竞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依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依法承担(个人所得税*%;契税:**㎡及以内首套*%、二套*%,**㎡及以内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均为*%;增值税营业税等依据成交价及税收政策,最终由税务部门核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成交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全部变卖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款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价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