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年-****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获取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有效的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平台使用费***元,售后不退。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统*收取。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行 号:************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
注: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城市雕塑艺术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雕塑艺术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onmouseover="preview('呼和浩特市城市雕塑艺术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this)">[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号
联 系 人:崔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onmouseover="preview('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this)">[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层
联 系 人:李毅
联系电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