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设备购置(项目)后续运维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青西新财〔****〕***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财务状况报告和法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至少*人(需确保至少*人次**小时在岗在位),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注:提供人员最近连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驻场服务人员分工明确,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设备维护、配置调试、节假日值守、常见故障处置、软件更新维护及其他运维工作配合处理等服务。”变更为“中标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至少*人(需确保至少*人次**小时在岗在位),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注:驻场服务人员分工明确,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设备维护、配置调试、节假日值守、常见故障处置、软件更新维护及其他运维工作配合处理等服务。” *、评分标准中“技术人员”评分调整为:投标人提供的运维人员中,每有*人具(安全员或电工证或高空作业证等)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 分,最多得 * 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更正日期: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 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号 | ||
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鑫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光大国际*楼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王伟【qdxz_lxl】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