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社会化保障试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广州市
发布时间:5小时前
预算金额:41.58万元
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社会化保障试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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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社会化保障试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辆商务车租赁服务用于执行公务,服务时长为三年。

  三、预算金额:***,***.**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客车租赁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符合经营范围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合法经营、按章办事。供应商应具备我市有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客车租赁企业备案文件。

  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的商务车的单车租金不高于*.**万元/年(含税)。以上租赁价格已包含车辆租赁服务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折旧(含增值税、购置税、车船税等税费)、上牌、年审、保险、维修、保养、清洗、喷涂(含复原)、车载定位终端(含安装及拆除)、ETC、车辆充电桩、事故理赔、故障车辆退换、临时车辆保障等事务的办理及费用,以及车辆的充电、燃油、路桥、外勤停车(指用车单位在固定停放点以外停放产生的停车费)等费用。

  六、长租车技术参数标准:

  我国国内生产的自主品牌汽车或中外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且购车价格、排气量符合国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租赁车辆需固定停放在单位或其他指定地点,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并提供、安装ETC及安装符合财政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采购目录要求的北斗车载定位终端。租赁期结束后,由长租车供应商负责清除租赁车辆喷涂标识及拆除车载定位终端,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用车单位。

  长租车指标参数表

指标项

商务车(MPV)

总体要求

我国国内生产的自主品牌汽车或中外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排气量符合国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车况

车辆验收当天,车辆为全新车辆,总行驶里程**公里(含)以下,且无事故、无故障、无异响、无异味。

车辆所有权

车辆由供应商持有

车牌

粤A绿牌

车身颜色

白色、灰色或黑色

轴距

≥****mm

≥****mm

车门及座位

*门*座

*门*座

*门*座

纯电动续驶里程(NEDC或WLTC或CLTC)

≥***km

其他类型的电池续驶里程(NEDC或WLTC或CLTC)

≥***km

  七、服务要求

  (一)服务响应。

  供应商应在广州市专门设立租赁服务团队,安排*名项目经理,设置并公布服务投诉电话,提供*×**小时的专人专线服务,及时响应用车单位相应服务需求。在远程不能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必须在接到用车单位通知后*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实地解决问题。租赁期间解答用户疑问、解决服务事项、应急救援及处置投诉等。

  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财务结算等服务,负责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用车单位与其进行联络。负责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用车单位。

  (二)档案管理。

  每月**日前,供应商应将上一月度租赁车辆的行驶里程、加油量、充电量,以及保养、维修、保险、年检、应急替换、故障退换、充电桩检修、充电、燃油、路桥、外勤停车等开销费用和服务记录(由用车单位先行垫付的费用,按照真实票据进行记录),通过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给用车单位。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守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将可能采集到的公务出行信息向第三方机构或人员提供。供应商及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工作要求,妥善保管用车单位提供的一切工作资料及文档,不得擅自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供应商或第三方不得在长租车上加装流量卡(SIM卡)、GPS定位器、窃听窃照、监听监控等可能涉及窃密泄密的任何设备或装置。

  供应商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用车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具体事项。

类型

项目及要求

年审

供应商负责上门提取租赁车辆,并负责办理年检事务。

保险

供应商负责办理租赁车辆的保险及事故理赔等事务,险种至少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承运人责任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每座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维修

*. 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用车单位租赁车辆维修需求,在收到需求*小时内上门提取车辆并进行维修。

*. 供应商应按不少于**%的租赁车辆所需易损件数量,建立车辆易损件备品库,根据用车单位需求,在*日内无条件为租赁车辆更换车辆易损件。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火花塞、刹车片、轮胎、车灯、雨刮片、排气管、蓄电池、真皮座椅、保险丝、灯泡、喇叭、转向拉杆、发动机正时皮带、悬架控制壁胶套、减震器、制动液、变速箱油、离合器片。

保养

*. 租赁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 供应商应按照行业标准制订完善的租赁车辆保养计划,上门提取车辆并进行全身保养及车况检查,出具书面情况报告送用车单位留存。

清洗

具体由用车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约定。

喷涂

供应商根据用车单位要求,在车身喷涂、修改或清除标识。

车载定位终端

供应商根据用车单位要求,负责安装及拆除符合财政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采购目录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如用车单位为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则须将终端相关数据接入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ETC

供应商为车辆安装符合有关规定的ETC。

充电桩

供应商根据用车单位实际需要,按照租赁车辆与充电桩*:*的比例,免费为用车单位在用车单位指定的地方,配套安装可计算充电量的充电桩,并在租赁期内根据用车单位反馈,于*日内提供免费检测维修。充电桩所需场地、电源等必要条件由用车单位承诺提供。

充电

用车单位应使用可计算充电量的充电桩,为租赁车辆充电。用车单位使用充电桩无计费功能的,根据充电量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在结算租金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扣除相应费用;用车单位使用充电桩有计费功能的,应使用供应商配套租赁车辆提供的电卡,为租赁车辆支付充电费。用车单位承诺供应商提供的电卡仅用于合同内的租赁车辆。

燃油

供应商应为租赁车辆提供油卡,并根据用车单位要求,充入一定限额的费用,供用车单位为租赁车辆支付加油费。用车单位承诺供应商提供的油卡仅用于合同内的租赁车辆。

外勤停车等需用车单位先行垫付的运行维护费用

如租赁车辆发生需用车单位先行垫付的运行维护费用(如外勤停车费),应在结算租赁车辆费用时,经用车单位审核确认后,将相应费用有效票据提供给供应商,由供应商确认并将相关费用据实支付试点单位。具体由用车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约定。如用车单位为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则供应商应将费用记录及相应票据上传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路桥

租赁车辆均由供应商安装ETC,路桥费直接由供应商ETC账户划扣。

故障车辆退换

租赁车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同等标准新车:

*. 租赁车辆电池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

*. 车辆较大维修(车机系统、发动机等故障)后仍出现相同故障达*次或以上。

*. 车辆因严重故障(车机系统、发动机等故障)在道路抛锚达*次或以上。

车辆临时保障

*. 供应商承诺在广州市内必须自有不少于**辆与原租赁车辆同价格、排气量标准的小型客车作为备用车辆。

*. 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或进行维修、保养、年审等事务办理超过**小时的,应当在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小时内,其他地区约定时间内提供与原租赁车辆同价格、排气量标准的备用车辆,给用车单位临时使用,直至原有车辆可以正常使用。若等待备用车辆到达期间,用车单位因公务需要须立即出行的,由用车单位与供应商自行协商约定的方式完成行程,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八、报价文件组成:报价单、公司简介及营业执照、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等,以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内容无涂改,需密封。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后*个工作日止。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号港口中心****室。

  十二、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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