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春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融合系统工程招标
招标人名称:河北春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农场
项目内容:智能融合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金额:******元
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质保一年,三年免费维护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本采购项目为预留中小微企业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携带: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
(*)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所需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持以上要求相关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元/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