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 **** 年 **月 **日发布的 “根河市****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
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企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要求,
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的要求。
*.本表填写的人员需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的彩色影印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可组合满足“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的要求。
现变更为:
注:*.本表填写的人员需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的彩色影印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除上述内容外,无其他内容修改。本公告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变更公告文件为准,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澄清补疑中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其他变更详见澄清补疑文件,请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后续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变更公告及澄清补疑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