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企业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等,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