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石墨烯改性锂电池研发线工艺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北京市 | 海淀区
发布时间:2022-03-29
项目编号:0730-22601E010009/012022
项目名称:18650石墨烯改性锂电池研发线工艺设备
联系方式
010-********
联系人:刘**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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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E******/**

*******日上午***分,该项目在远大中心B**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号会议室开标,*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北京石墨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号院*号楼一层***号

项目名称:*****石墨烯改性锂电池研发线工艺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莞市雄大机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万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雄大机械有限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综合评议得分**.*分,技术商务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捷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综合评议得分**分,技术商务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其他投标人排序: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广东新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存在*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即“……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姓名与签字姓名不一致,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初步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议,广东新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初步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虽然广东新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被否决投标,但其与东莞市雄大机械有限公司和广东捷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技术和价格上有竞争性,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同意对东莞市雄大机械有限公司和广东捷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标书继续评议。

公示时间:*******日至******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梦管子婧

联系电话:***-******** ***-********

邮箱:**********@***.com ****************@***.com

公示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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