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移动哈尔滨****年管道管孔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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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内容 采购包一(呼兰、平房、双城),供应商:哈尔滨环宇通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包二(松北、南岗),供应商:哈尔滨盛世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包三(阿城),供应商:中同泰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包四(松北、方正、南岗、五常),供应商:黑龙江易通信联网络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包五(木兰),供应商:哈尔滨鸿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包六(阿城、呼兰),供应商:运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包七(巴彦),供应商:黑龙江省通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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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名称 哈尔滨鸿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通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盛世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同泰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环宇通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易通信联网络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运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 ||||||||||||||||||||||||||||||||||
联 系 人: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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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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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号 本项目采购活动异议按公司现行《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实施细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人不是所提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以怀疑为由提出异议,无任何线索,无法进行查证的; *.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超过异议时效的; *.已经作出异议处理,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主管部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按照主管部门处理结果为准,不予受理。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并没有明确针对的问题,仅要求采购人透露评标的详细情况,在被采购人拒绝后,投标人反复提出该异议的。 异议受理电话:***********(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受理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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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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