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省 | 长沙市
发布时间:5小时前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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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约***.**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规划为城市支路标准,北起清风路,南至万家丽路,在强体路与规划地铁五号线相交,全长约*.*km,规划红线宽度**m,双向*车道。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亿元,其中征拆费约*.**亿元,建安费约*.**亿元,本项目设计费(含可研)约***.**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航迹大道(清风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航迹大道(清风路-

万家丽路)道路工程设计(含可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年。

*.*.*信誉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前)*(*至*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服务团队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其他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其他要求:*.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可研和设计属于两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

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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