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太仓米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MA**L****P | 东仓南路**号*楼***室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沙溪镇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沙溪镇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及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堂餐饮服务,为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餐、午餐及其他用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具体如下: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万元以内*.*%,***-***万元*.*%,***万元-****万元*.*%。该项费用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本项目代理收费金额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仁溪路**号
联系人:丁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横塘宝带西路****号*幢
联系人:陆鸣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鸣阳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