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标的名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安保管理服务需求; (*)采购标的要求:为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提供安保服务工作,服务人员不少于**人;(*)质量、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规定; (*)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是 ****年**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