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ZB-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文档资料加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成交公告第六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 **% 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金额为:*****元。”。现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一览表》中单列。招标代理费金额为:*****元。”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号
联系人:耿晔兄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号
联系人:宋扬、王雅思、丁洁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扬、王雅思、丁洁
电话:***********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