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安徽马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元
三、商务条款:第一条 质量标准:SiC≥**%。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损耗,实际数量按买受人磅秤计量为准,合同计划量允许误差范围为±**%。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入买受人仓库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 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送货,货交买受人仓库。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环保风险和责任,另外按照马钢厂区清洁运输要求,车辆应使用国六或者新能源汽车。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以买受人质量检测为准,若出卖人对检测出来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委托双方都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重检;水分由买受人按照壹车壹检定执行,按照GB/T****-****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方法分析。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以买受人计量为准。验收合格后,由出卖人按双方核准的货款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报支复核通过后**天后付款,以承兑汇票支付。第十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未能按时供货或因品质不良并造成买受人生产受损,出卖人赔偿买受人所有损失且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马鞍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