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景观照明(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城市景观照明(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城市景观照明(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区、西岗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龙腾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栋梁国际照明设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 | 王一彬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苏**************** | *.******元 | ***天 | 合格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龙腾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栋梁国际照明设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 | 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中元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一彬 | 裴海鹏 | 王瑞佳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陈立 | 裴海鹏 | 王瑞佳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袁莉 | 刘标 | 沈磊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苏建安B(****)*******],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苏****************],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苏****************]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建安B(****)*******],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京****************]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浙建安B(****)*******],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浙****************]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GG******] | 电气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G*********] | ||||||||||||||||
注册资格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苏**************** | 京**************** | 浙****************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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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吉林省远景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项目总负责人二次刷卡验证不过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