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S*******************)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更正原因:经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条件和信誉”第七条、 根据藏水建[****]**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投入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不一致。现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西藏铭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顺延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需变更的内容为:
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西藏铭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顺延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藏铭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王鹏超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相应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水利局